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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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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3-00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5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耕和传播绍兴黄酒的品牌文化,提高黄酒产业在全国及全球的影响力,公司拟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投资”)开展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开展产业投资。

1.基金规模:3000万元,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作为基石和产业投资方,负责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大头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3.3333%。

2.基金投资方向:以围绕古越龙山的黄酒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基金整体风险控制和收益平衡为原则,投资黄酒产业上下游及衍生周边,以及其他大消费相关项目。其中黄酒产业相关的投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

3.基金存续期:5+2年,管理期5年(即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延长期2年。

4.基金的投资退出: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拟包括:被投资标的IPO、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基金设立的相关事宜具体以后续的《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伙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系列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23-003《古越龙山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文件,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柏宏、吕旦霖、李维萍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另因工作调整,聘任李维萍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附个人简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23-002《古越龙山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七日

附个人简历:

柏宏先生: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干事,古越龙山生物制品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部长,黄酒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柏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吕旦霖女士: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昌县镜岭镇政府党政办干部、团委书记,新昌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干部(借用),新昌县政府办公室外事科干部、副科长、科长,新昌县级机关团工委书记(兼),共青团新昌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新昌县小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昌县小将镇党委书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处处长,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吕旦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李维萍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玻璃瓶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部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副部长,黄酒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兼)、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维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23-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越龙山”)董事会同意吴晓钧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并于2023年1月5日收到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吴晓钧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吴晓钧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文件,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另因工作调整,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附个人简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提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附个人简历:

柏宏先生: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干事,古越龙山生物制品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部长,黄酒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柏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吕旦霖女士: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昌县镜岭镇政府党政办干部、团委书记,新昌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干部(借用),新昌县政府办公室外事科干部、副科长、科长,新昌县级机关团工委书记(兼),共青团新昌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新昌县小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昌县小将镇党委书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处处长,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吕旦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李维萍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玻璃瓶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部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副部长,黄酒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兼)、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维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23-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

投资金额:3000万元,公司作为发起人,负责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

特别风险提示:

1.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2.在具体实施投资过程中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及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3.设立的基金本身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耕和传播绍兴黄酒的品牌文化,提高黄酒产业在全国及全球的影响力,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的议案》,拟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投资”)开展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开展产业投资。

基金规模3000万元,公司作为发起人,负责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大头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3.3333%。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伙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系列后续事宜。

二、合作方及基金管理人大头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76.4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3525110072

法定代表人:姚臻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葛岭路5号东楼内辅楼

成立日期:2015-09-08

营业期限:2015-09-08 至 2035-09-07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备案编码:P1025400。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基本情况

(一)合作目标和方向

围绕黄酒产业和业务拓展为根本,设立基金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1.引入创业者和团队,以投资形式孵化和培育黄酒产业下游渠道和营销公司;

2.投资成长期的酒类衍生产业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原料技术开发和利用、新品牌公司、mcn机构、新零售渠道零售商等;

3.基于产业互联网、数据化、跨界人才,投资早期的创业者和新兴赛道项目。

(二)基金规模及合作方案

1.基金规模:3000万元。

2.基金出资比例:

(1)发起方:古越龙山作为发起人,设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作为基石和产业投资方,负责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

(2)基金管理人:大头投资作为GP,出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3.3333%;

3.基金受托管理人:大头投资作为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管理人,受托管理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

4.基金的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古越龙山推荐1名,大头投资推荐2名。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GP公司总经理担任。

(3)基金投资决策表决制度:投资决策程序采用投票制,一人一票,所有项目决策需要2人及以上通过,其中古越龙山拥有一票否决权。

5.基金存续期:5+2年,管理期5年(即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延长期2年。

6.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围绕古越龙山的黄酒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以基金整体风险控制和收益平衡为原则,投资黄酒产业上下游及衍生周边,以及其他大消费相关项目。其中黄酒产业相关的投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

7.基金的投资退出: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拟包括:被投资标的IPO、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基金设立的相关事宜具体以后续的《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于扩大黄酒文化、产业、品牌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带动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根本目标,盘活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同时基于产业和公司战略,进一步加大对下游渠道拓展、用户开拓和运营,以及黄酒产业的衍生品开发和品牌孵化。

本次设立基金事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具体实施投资过程中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及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退出、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设立的基金本身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公司将根据该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