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1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下页附件。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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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 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2月27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陈双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3)上述提案1.00和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3年1月2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张保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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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4,777,812股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38,720,737股减少至2,503,942,925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不超过1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后续根据公司发展分批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1)。
在2019年度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777,81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购买的最高价为4.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7,465,146.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二、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19年度回购的34,777,812.00股股份未能在库存期满前完成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4,777,81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38,720,737股减少至2,503,942,92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38,720,737元减少至人民币2,503,942,925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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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38,720,737股变更为2,503,942,925股。《公司章程》将相应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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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