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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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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0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进入2022年4季度,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公司中心城区和大部分区县百货商场、电器卖场、汽贸4S门店关门歇业,随后波及到超市业态,公司同期销售大幅下降。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持续性地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完成情况造成影响,导致原先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不再具有可实现性,不能充分调动员工未来工作的积极性。

为稳定团队士气,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以应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拟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变)。

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不变;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中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考核目标调整为分年度考核,不再以各年度合计数考核。具体为:

调整前:

调整后:

注:除公司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所涉及的调整外,《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何谦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11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共计178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吸并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停注销重庆百事达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邻水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汽贸”)下属合资公司重庆百事达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公司”)邻水分公司,开业以来盈利未达预期,呈现持续亏损状况。结合市场情况,在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判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关停注销华众公司邻水分公司。预计本次关店损失10.7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停注销重庆百事达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商社汽贸下属合资公司华众公司彭水分公司,开业以来盈利未达预期,呈现持续亏损状况。结合市场情况,在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判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关停注销华众公司彭水分公司。预计本次关店收益0.63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停注销重庆百事达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商社汽贸下属合资公司华众公司铜梁分公司,开业以来盈利未达预期,呈现持续亏损状况。结合市场情况,在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判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关停注销华众公司铜梁分公司。预计本次关店收益0.36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停注销重庆百事达华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商社汽贸下属合资公司华众公司万盛分公司,开业以来盈利未达预期,呈现持续亏损状况。结合市场情况,在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判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关停注销华众公司万盛分公司。预计本次关店收益1.84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30日。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06)。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0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前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监事会决议传签)召开,公司全部监事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并相应修订《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是基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激发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6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2. 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意见。

3.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22年8月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本次授予5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463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463万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63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2日。

8. 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调整前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时间跨度为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考核期为2022年度、第二个考核期为2023年度,第三个考核期为2024年度,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绩效考核有两个指标:一是扣除对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增长率,每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均以2020和2021年度净利润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称“净资产收益率”)。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2022一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两年加权平均数=(P2022+P2023)/(E2022+E2023),P2022、P2023分别表示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2022、E2023分别表示2022年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2022一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三年加权平均数以此类推。

2.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需要剔除限售期内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短期摊薄的影响(如有)。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指标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未包括激励成本。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三、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克服高温、山火、限电等困难,经营业绩保持稳定。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9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亿元,实现扣除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亿元,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的82.8%。

进入2022年4季度,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公司中心城区和大部分区县百货商场、电器卖场、汽贸4S门店关门歇业,随后波及到超市业态,公司同期销售大幅下降。截至2022年11月30日,因疫情原因歇业门店情况如下: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持续性地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完成情况造成影响,导致原先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不再具有可实现性,不能充分调动员工未来工作的积极性。

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中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考核系采取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的合计数,即202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将影响当年和以后年度的考核,导致原先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不再具有可实现性。若公司按照原业绩考核目标,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背离实施激励计划的初衷,不利于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调整方案

为稳定团队士气,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以应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拟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变)。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不变;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中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考核目标调整为分年度考核,不再以各年度合计数考核。具体为:

调整前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见本公告“二、调整前业绩考核要求”。

调整后:

注:除公司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所涉及的调整外,《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是公司在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客观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经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合理,仍然具有挑战性。本次调整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发挥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也不存在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并相应修订《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是基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激发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能有效地将员工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 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0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共计17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1年度比较略有下降。其中:财务审计费较下降10万元,内控审计费较去年下降2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共计178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历年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共计178万元。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3-00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日

至2023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2023年1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成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月31日持营业执照(如有)、授权委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也可以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的,需将有关登记手续文件原件邮寄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共事务部(董事办);

电话号码:023-63845365;

电子邮件:cbdsh@e-cbest.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