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83版)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5日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5)》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5,226,320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内容和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5)》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6)》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75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条款、具体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发行起止日期、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发行对象的选择及确定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相关安排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制作、修改、补充、调整、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接收证券监管部门的文件、意见和反馈,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3、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市场情况发生的变化或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或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条款、具体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发行起止日期、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发行对象的选择及确定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相关安排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内容做出修订或调整,并继续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并与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5、授权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单个或多个募集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分配或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次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6、授权董事会决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和文件;
7、授权董事会签署、修订、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及办理开户、提款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事宜;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或延迟实施;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3、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一切事宜,并同时生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份登记及上市、《公司章程》修订及备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审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内容,拟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7536号);
6、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周健先生召集,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5)》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5,226,320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内容和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5)》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6)》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75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