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渤海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渤海证券将自2023年01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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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01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渤海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渤海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渤海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渤海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渤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渤海证券客服电话:400-651-5988
渤海证券网址:www.ewww.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1日
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1月16日暂停申购、赎回
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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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纽约证券交易所节假日,本基金于2023年1月16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23年1月17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3年1月16日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关于南方前瞻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发布了南方前瞻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7日,A类基金简称:南方前瞻动力混合A,基金代码:017244;C类基金简称:南方前瞻动力混合C,基金代码:017245,请投资人留意。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募集结束日期为2023年1月17日,即2023年1月17日仍然接受认购申请,投资人须于各销售机构约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2023年1月1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参与本基金认购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注:上述代销机构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本基金A类份额。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