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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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一级交易商
的公告

202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ETF”;交易代码:561000)自2023年1月12日起,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1月12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业务联系人:徐步夷

联系电话:021-23154405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