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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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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1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1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2023年1月3日(含该日)至2023年2月6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

为了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2日提前结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当日及之前的有效申购、赎回将予以确认,并自2023年1月13日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1月3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2日(含该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