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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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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0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1日(周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剑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数为194,73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61.5148%。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6名,代表股份6,4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2.03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94,72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61.511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560,050股的0.003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及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3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已于近期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3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宁律师、李思潼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0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备查资料

1、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0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2年12月26日和2023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规定,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000股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6,600,050股减少为316,560,05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2022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