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树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支付,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仍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存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已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亿元。

●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6号)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62,30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7,822.2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792,122.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3年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614.12万元,投资进度为40.2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900.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继续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仍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内各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62,30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4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7,822.2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792,122.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5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614.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900.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支付,因此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087,845,111.47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48%,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成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上述投资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述实际收益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