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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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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彩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买断式票据直贴、商票保贴,期限不超过壹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信用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林旭金、胡宝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满足解除限售要求,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5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50%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50%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分别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00股、9800股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2021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满足解除限售要求,但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个人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50%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50%进行回购注销,共计607,075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总量为632,375股。同意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0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现拟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83元/股调整为5.44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03元/股调整为4.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分别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00股、9800股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2021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满足解除限售要求,但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个人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50%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50%进行回购注销,共计607,075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总量为632,375股。同意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0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现拟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83元/股调整为5.44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03元/股调整为4.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之“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林旭金、胡宝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满足解除限售要求,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5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50%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50%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6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32,37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6,638,400股变更为206,006,025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3979736),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和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及章程变更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期届满且届时《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仍获满足的前提下,本次解除限售方可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提示: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如通股份”)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理财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

2、公司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