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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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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提升决策效率,尽快开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并同步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0.00万元(含26,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修订后: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含2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并相应更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及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三、《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的主要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提升决策效率,尽快开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监事会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渤主持。全体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并同步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0.00万元(含26,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修订后: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含2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并相应更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5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并同步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0.00万元(含26,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修订后: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含2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7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6月底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2023年12月底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2023年12月底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5.28元/股(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作为确定基础)。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考虑到2022年企业经营情况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以2022年企业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2023年公开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相关财务指标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为保证本测算的可预测性和可行性,因此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857.47万元和4,433.00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2021年同期的基础上持平、增长10%、降低1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

7、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2023年的业绩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至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所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至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虽然公司已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投资项目效益稳定良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为质谱仪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质谱仪作为高端分析仪器,在环境监测、医疗健康、实验室分析、食品安全、工业过程分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公司目前产品及服务主要聚焦于环境监测领域,并在环保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和产品力。在自研质谱底层技术的基础之上,公司以环境监测领域为切入口,针对不同应用领域积极推进新产品线研发及储备、市场推广、产业化应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昆山高端质谱仪器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其中昆山高端质谱仪器生产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医疗质谱仪器的产业化,质谱仪器在公司目前产品结构占据主导地位,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避免因流动资金不足导致的发展速度放缓,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展、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针对目前公司产能有限、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现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种类、产能以及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综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一)人才储备

公司深耕质谱仪领域多年,培养了大量从业多年的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质谱仪研发、生产和业务拓展等方面的经验。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共841名,其中研发人员179名,生产人员56名,销售人员138名,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员储备。

(二)技术储备

设立至今,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开展研发工作,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14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90项、外观专利3项;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78项软件著作权,保证了公司在质谱仪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质谱技术类重大科研任务。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拥有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并通过申请发明专利等进行保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三)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中,SPIMIS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并可以实现实时走航分析,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在准确性和精确度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公司已在细分应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业务优势;CMI系列可以满足临床、疾控、食品、环境、科研等多领域微生物快速检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LC-TQ系列产品具有独特的高灵敏度、高特异性和高通量等特点,技术难度较高,是临床检测中最常用的质谱仪类型,实现了对国际质谱仪厂商的替代。经过长期的市场开拓,公司质谱仪在环境检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医疗领域,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累了较多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1、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昆山高端质谱仪器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公司质谱仪产品搭载完整临床诊断解决方案、快步进军医疗健康市场,有利于拓展公司下游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改善公司客户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2、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0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2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列示如下: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301.6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人民币0.2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0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15.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275.8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42.34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34.9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人民币301.3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30.56%。

尚未使用的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系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切实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九、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中。

注2:上表中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金额,基于建筑工程投资的特殊支付因素,其中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各自使用金额与募集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如下: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均有建筑工程投资,且三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系同一建筑体,其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等系同一总承包项目,整体同步施工实施,工程款项统一支付,基于工程款统一支付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资金支出优先在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统一支付,待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或工程预决算后再按照前述三个项目的实际应分摊面积核算各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应分摊的金额,再从其他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回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三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基本完工,已支付金额为9,825.69万元(前期置换5,564.72万元,实际支出4,260.97万元);如将建筑面积作为分摊系数,前述三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金额分别为5,081.92万元、3,006.18万元和1,737.58万元,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总体投入金额分别为5,155.12万元,4,491.25万元和3,675.09万元,投入进度分别为56.83%、75.22%和58.02%。2022年10月10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以工程预决算及分摊系数计算金额,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2,459.35万元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账户1,481.78万元转回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账户。

注3:2022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