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3-00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传动”)
● 本次为荣信传动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6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01月12日,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荣信传动提供5,000万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公司合计已实际为其担保了8,650万人民币(含本次),累计未超过1.2亿人民币的授权担保总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0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荣信传动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05月06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以及2022年05月28日披露的《卧龙电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5675841153
注册资本:5,3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272号
法定代表人:万创奇
经营范围:电气传动与控制系列变频器、变频调速设备、直流输电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电机软起动设备、无功补偿设备、滤波设备、电机电气设备、变频电源、电源逆变器、变送器、电力电子元件、仪器仪表、其他电力电子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工程总包、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备品备件销售;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荣信传动总资产74,710.03万元,净资产26,448.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8,225.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00.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09.34万元,净利润-792.04万元。
截至2022年09月30日,荣信传动总资产89,274.44万元,净资产28,708.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234.3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900.0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23.69万元,净利润2,259.62万元。
3.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荣信传动的持股比例合计为100%,荣信传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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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01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荣信传动在招商银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贷款类型: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以上担保事项均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荣信传动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荣信传动目前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授信和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8,182.5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6.36%;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4,5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12.74%;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