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3-002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股东黄皖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410,1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410,10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5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4,856,53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股东黄皖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前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黄皖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黄皖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10,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皖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08,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黄皖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