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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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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3-00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何美亚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美亚: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华西毛纺集团织布厂,2002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班长、组长、副主管、主管,目前担任公司制造部副部长、监事。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0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殷姿女士、李专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李专元先生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费祝海出席;其他高管部分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4.01议案名称:殷福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娄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马瑞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4议案名称:徐啸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议案名称:姚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6议案名称:殷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5.01议案名称:董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承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王宏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6.01议案名称:郭海凤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徐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4、5、6均是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黄心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