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507 证券简称: 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施必牢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拟为以上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大泓,公司间接持股比例84.44%,注册地址:苏州市城厢镇胜泾路169号,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精密紧固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刀具,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施必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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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7,15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5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61%。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优化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三年。
●浦银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浦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进行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提款金额为准),租赁期限为三年。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浦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
成立日期:2012-04-20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资产权属人为公司
4.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提款金额为准)
5.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36个月
6.租赁利率: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69.7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2%,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8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57.7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6.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38.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8.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关于办理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胡震先生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并已完成办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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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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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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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338.2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8.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