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1月13日(含)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中关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及“权益登记日”的约定进行删除,并修订《基金合同》和《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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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托管协议》的相同约定进行了删除,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3年1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人查阅。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人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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