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0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3年1月1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至15: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8,032,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25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所持(代表)股份数4,518,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7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4,577,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4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55,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0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伟律师、刘爱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并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7,971,0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
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57,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78%;
反对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刘爱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