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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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07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的通知,获悉新力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1)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伟宸”)与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力达集团与江西伟宸拟将其合计持有的45,695,259股上市公司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00%)转让给保信央地。

2)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徐琦、许珊怡与保信央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自交易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起至相关股份过户登记至保信央地名下之日,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放弃上述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新力达集团、徐琦及许珊怡拟分别将其合计持有的83,088,091股上市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36%)对应的表决权在约定期限内进行放弃。

3)2022年11月16日,保信央地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挞”)与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彪隋”)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合计认购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5,226.20万股。

注2:如注1所述事项均顺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保信央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伟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注3:上表中徐琦女士及许珊怡女士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其他说明

(1)上述事项为新力达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解除,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

(2)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质押股份数为81,2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0%,融资余额为221,030,000元;未来一年内即将到期(含半年内即将到期)质押股份数为81,2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0%,融资余额为221,030,000元。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暂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0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往来款归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基本情况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截至2022年8月31日,非经营性往来款余额为6.26亿元。

二、进展情况

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积极采取措施并制订解决措施方案,尽全力争取在2023年1月27日前归还全部资金,具体解决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截至目前,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截止目前,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自身筹措资金已归还1.20亿元。

2.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收到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维也利”)支付的股份转让款1.05亿元。

新力达集团与宁波维也利于2022年11月签署了《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于近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由宁波维也利直接支付至宁波维也利与新力达集团共同指定的上市公司的银行账户,直至相关往来款项全部清偿完毕,如有剩余再支付至新力达集团指定的账户。

新力达集团与宁波维也利的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相关股权过户事宜正在积极推动中。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宁波维也利按照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约定支付的股份转让款1.0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2.25亿元,尚需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4.01亿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相关还款方案仍在实施执行中,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相关方尽快按照方案推进该事项解决,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