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下午16:3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赵博鸿先生,独立董事俞鹂女士、曲选辉先生、叶金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王雪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方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金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陈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徐广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雪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方式,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方玉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董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魏利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下午17:3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张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会议以逐项审议表决方式,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仝颂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郭新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金楼先生、陈伟先生、徐广华先生、王雪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玉诚先生、董和平先生、魏利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和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方玉诚先生、魏利平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胶南市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金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金楼先生担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61,853,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以上关系外,张金楼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金楼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青岛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伟先生担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61,853,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以上关系外,陈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广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烟台融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广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徐广华先生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61,853,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以上关系外,徐广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广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雪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就职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万华集团有限公司。现任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雪桂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王雪桂先生持有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3.89%的股权;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62,436,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1%。除以上关系外,王雪桂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雪桂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玉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钢铁研究总院高温材料研究所所长助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东南山科学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现任北京天格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有度致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蒙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众创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方玉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方玉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玉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和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现任青岛大学教授。董和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和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和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魏利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处长。魏利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魏利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利平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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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仝颂女士、郭新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仝颂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仝颂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仝颂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新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
郭新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新宏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5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及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慎研究,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2S01064号)。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共有合伙人4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94人,其中1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尤尼泰振青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8822.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57.79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254.70万元。
尤尼泰振青共承担3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9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5000万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姜晓俊,现任尤尼泰振青执行合伙人,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兰,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现任尤尼泰振青质控部主任,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8家。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晓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二年的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及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慎研究,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尤尼泰振青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尤尼泰振青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理,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审核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尤尼泰振青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3-00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30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第 1、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累积投票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A.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B.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 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1月2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联 系 人:张炳旭
联系电话:0535-3725577
传 真:0535-3725577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6”,投票简称:“台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本委托书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自行失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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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董和平 ,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董和平
2023年1月11日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方玉诚 ,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相关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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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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