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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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预算委员会(6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宋扬

委员:何云武、徐腊平、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

2.审计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向德伟

委员:方东红、李希元、叶旺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李希元

委员:方东红、向德伟、叶旺春

4.提名委员会(5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向德伟

委员:宋扬、魏晓东、李希元、叶旺春

5.合规管理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叶旺春

委员:方东红、向德伟、李希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丽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俞小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本次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刘丽梅女士及俞小洛先生简历

刘丽梅女士 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高级税务经理。201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税务管理师、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管理部)主任。现兼任莱宝高科(002106)董事,壹创国际(839120)董事。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丽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丽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刘丽梅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俞小洛 男,中国国籍,1993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17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6月起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信息披露工作,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俞小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周文豪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暂缓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潘志坤先生、周文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选举赵晓宜、郭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人数为4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人数未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鉴于目前尚缺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待股东单位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增补,监事会同意暂缓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第九届监事会选举情况

2021年9月28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起止日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暂缓选举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9人)

宋扬、何云武、方东红、魏晓东,王超、徐腊平、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其中宋扬为董事长,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为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4人)

潘志坤、周文豪、赵晓宜、郭敏,其中赵晓宜、郭敏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与预算委员会(6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宋扬

委员:何云武、徐腊平、向德伟、李希元、叶旺春

2.审计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向德伟

委员:方东红、李希元、叶旺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李希元

委员:方东红、向德伟、叶旺春

4.提名委员会(5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向德伟

委员:宋扬、魏晓东、李希元、叶旺春

5.合规管理委员会(4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叶旺春

委员:方东红、向德伟、李希元

二、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根据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孙慧荣先生、独立董事潘同文先生、郭刚先生、徐燕松女士,监事会主席王培先先生、监事俞浩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周志明先生、龚克先生离任。离任后,除周志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及在此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21楼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扬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811,130,2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40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40,298,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70,831,4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9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71,666,0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4,600,占公司总股份的0.0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70,831,459,占公司总股份的3.790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文翰、吴雍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提案1-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5-7(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苏州WJ-J-2022-001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3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5.02选举何云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3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5.03选举方东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3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5.04选举魏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3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5.05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09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

5.06选举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3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向德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

6.02选举李希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

6.03选举叶旺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01选举潘志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04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1%。

7.02选举周文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10,3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选举赵晓宜先生、郭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九届职工代表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时生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文翰、吴雍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深圳市天启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置地”)拟向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天健和悦府项目开发贷款12亿元,人才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3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天健地产集团出资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地产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65.9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健地产集团为天启置地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天启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1101

法定代表人:宋卓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股东情况

天健地产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被担保人天启置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二)担保人: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深圳市天启置地有限公司

(四)银企合作进程:担保协议由天启置地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人天健地产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被担保人天启置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属于日常生产经营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983,492.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