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01)。上述公告中因笔误导致原披露的信息中存在日期错误,现更正如下:
1、正文
更正前:2022年1月7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六)
更正后:2023年1月7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六)
2、落款
更正前:2022年1月9日
更正后:2023年1月9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控制的企业。
2022年9月27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对外公开了恒阳牛业的重整计划草案(修订版)。
2022年9月28日,恒阳牛业破产重整案件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修订版)表决,本公司作为普通债权组参与了表决,并将按照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参与后续重整事项。有关本公司申报债权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涉及本公司及子公司被确认的债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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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恒阳牛业重整计划草案(修订版)表决结果说明,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是债权人歌斐投资Ⅲ独立投资组合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投出赞同票,因此普通债权组事实上达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通过比例,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担保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仍未通过。
2023年1月7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六),裁定如下:
“1、批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终止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以上文件详细内容均可查询信息网(网络查询索引: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zwr/zwrdh?id=287E44FF990533FAC415F8EFAEBDBC7D)。
因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待执行完毕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2022年度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