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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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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本金6,150万元及暂计利息256.6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金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2)琼0106民初13327号】,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起诉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追索权纠纷一案于 2023 年 1月 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立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一、本次新增仲裁的情况

(一)受理机构及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原告: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公司及公司商票持有人

(三)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商票本金金额6,150万元及暂计利息256.63万元。

2、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服务费1万元。

3、判决确认原告在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范围内对公司商票持有人在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内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共同承担。

(五)案件基本情况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2021年4月,公司与海南银行签订《电子商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海南银行为公司及其授权的贴现申请人提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业务。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10月22日期间,海南银行与公司商票持有人签订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合同》,并为其持有的13张公司商票办理了贴现业务,商票总金额为6,150万元。

上述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公司,并由公司进行承兑。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兑付上述商票。

鉴于上述情况,海南银行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及作出审理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关于新增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2-104)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495.13万,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28%,均为被诉案件。

本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未结案金额总计约483,520.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921.42%。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253,988.19万元,包括主诉公司原第一大客户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7,441.11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229,532.54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开庭传票、判决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82件合计6,302.98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