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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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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因董事长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职,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融资担保是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田湾河旅游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时间变更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融资担保有利于农光电力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担保有效期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实施。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川投能源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和田湾河公司、仁宗海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工银金租开展金额不超过40亿元、利率预计不高于5年期以上LPR减107个基点(目前为3.23%),期限不超过15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品种、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收费的提案报告》;

由于2022年审计范围有新增情况,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决议及授权,会议同意2022年审计费用新增30万元。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0万芯公里光缆生产项目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一)同意乐飞光电利用自有土地新建1000万芯公里光缆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0849亿元以内,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49万元。

(二)同意该项目的筹资方案,即固定资产投资5849万元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出资(其中川投能源出资2866.01万元),流动资金5000万元由乐飞光电自筹解决。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投资项目顺应光缆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抓住光缆发展机会,有利于乐飞光电公司的发展,实现高效扩产,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号)。

提案报告(一)、(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提案报告(一)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管理、发展需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融资担保有利于田湾河旅游公司的项目开展和经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时间变更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进行本次融资担保是根据农光电力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农光电力公司的发展。担保有效期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川投能源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田湾河公司、仁宗海公司联合承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不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收费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收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及审计要求提高的实际情况,不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0万芯公里光缆生产项目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投资项目属于乐飞光电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川投能源“一主两辅”的发展格局,有利于乐飞光电公司扩大产业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该提案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不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旅游公司比例44%)共同向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未向旅游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田湾河公司为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对旅游公司持股56%,旅游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旅游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贷款不高于29,000万元,贷款年利率拟不高于3.99%,贷款期限拟不超过20年,贷款用于提供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

根据银行授信审批的要求,需要股东田湾河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旅游公司比例44%)共同向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担保期限与旅游公司银行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保持一致(即不超过20年,含宽限期3年),具体以合同执行情况为准。债权人为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由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要求旅游公司的控股股东田湾河公司和坤鑫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规避田湾河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存在的潜在风险,田湾河公司拟与坤鑫公司就融资担保事项签订《协议》,约定股东双方对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提案报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4MA6698CJ68

(三)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四)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草科乡祥福街89号

(五)法定代表人:杨超龙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露营地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健身休闲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日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酒店管理;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歌舞娱乐活动;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与本公司的关系:旅游公司为田湾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6%),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另外44%股权由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九)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旅游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旅游公司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田湾河公司和旅游公司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旅游公司自有资金存量余额不足1,400万元,项目即将面临支付首期工程进度款,存量资金不足以覆盖未来项目建设费用支出,为保障旅游公司一期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一系列融资方式来保证项目资金充足。但旅游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只能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且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资产不能满足银行对贷款的增信要求,需要股东为旅游公司提供担保。

由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要求旅游公司的控股股东田湾河公司和坤鑫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规避田湾河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存在的潜在风险,保证该担保公平、对等,田湾河公司拟与坤鑫公司就融资担保事项签订《协议》,约定股东双方对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棉县坤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旅游公司“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提案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融资担保是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田湾河旅游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不超过 2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对外担保、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光电力公司”),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不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新能源公司”)为农光电力公司提供最高限额28,917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原担保期限为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的贷款在广西、四川、北京总行的审批时间超过预期,至今新贷款无法发放,担保也未办理,现将原定担保期限由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贷款置换开始至完成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未向农光电力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攀新能源公司为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8月12日,攀新能源公司完成了对农光电力公司51%的股权收购,农光电力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农光电力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融资56,700万元,贷款年利率拟不高于3.8%,贷款期限拟不低于15年,贷款用于提前归还目前农光电力公司使用的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及置换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贷款(原贷款的年利率均在4.36%-4.7%之间),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的授信审批要求,持股比例为51%的控股股东攀新能源公司需要为农光电力公司的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为28,917万元。该事项前期已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6号)。

因受疫情的影响,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的贷款在广西、四川、北京总行的审批时间超过预期,至今新贷款无法发放,担保也未办理。现计划将原定担保期限由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贷款置换开始至完成时止。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时间变更的提案报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81MA5KB4G66F

(三)成立日期:2016年2月19日

(四)注册地址:广西桂平市蒙圩镇罗容村木告岭(名燕水泥厂旁)

(五)法定代表人:徐孝刚

(六)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动物饲养;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得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投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吸收公众资金等活动);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中草药种植(不含甘草、古柯叶、罂粟杆、麻黄、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活动);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坚果种植;草种植;谷物种植;蔬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除特种设备);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与本公司的关系:农光电力公司为攀新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另外49%股权由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九)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农光电力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农光电力公司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攀新能源公司和农光电力公司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期限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农光电力公司目前使用的贷款的年利率均在4.36%-4.7%之间,远高于目前的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企业降本增效需要,农光电力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融资56,700万元,贷款年利率拟不高于3.8%,贷款期限拟不低于15年,用于置换原来的存续贷款,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的授信审批要求,控股股东攀新能源公司需要为农光电力公司的融资按持股51%的比例提供阶段性担保。但因受疫情的影响,贷款审批的时间超过预期,至今新贷款无法发放,担保也未办理。需要重新调整担保日期,将原定担保期限由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贷款置换开始至完成时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广西玉柴农光电力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通过了《关于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时间变更的提案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十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前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融资担保是根据控股孙公司农光电力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农光电力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体现了上市公司对所属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前对此项担保期限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融资担保有利于农光电力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担保有效期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7,9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对外担保、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3-011号

转债代码:110061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投能源与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宗海公司”)共同作为承租人,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租”)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工银金租作为出租人,川投能源及田湾河公司、仁宗海公司共同作为承租人,与工银金租共同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以田湾河公司和仁宗海公司持有的金窝、大发及仁宗海水电站的部分资产为租赁物,办理金额不超过40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工银金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工银金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0935177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62号泰达MSD-B1座20层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田湾河流域金窝、大发及仁宗海水电站的部分资产。

2.标的资产权属:金窝、大发水电站的部分资产归田湾河公司所有,仁宗海水电站的部分资产归仁宗海公司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的价值:与工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资产价值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主要合同内容

出租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一: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二: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三: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物:田湾河流域金窝、大发及仁宗海水电站的部分资产

融资授信金额:人民币40亿元整

租赁担保:无

租赁期间:自第一笔租赁物价款的支付日开始计算,至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完毕之日为止,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

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3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1日

至2023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案14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一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13、15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三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6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九次、十四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2日、2023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7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四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3年1月29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晋川、李澧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22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7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因补充披露标的公司2022年1-9月财务数据、2022年业务数据,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收益法评估逻辑及分子公司电价预测说明,并补充回复问询函等,本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