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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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3年1月13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131),并于2022年10月24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34)。

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2022-144、2023-001)。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41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最高成交价为23.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0元/股,成交均价21.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764,47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2年10月15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13,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2,413,500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0,229,63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057,408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