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0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经各位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五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待后续拟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在此之前结余募集资金仍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04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五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待后续拟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在此之前结余募集资金仍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3-00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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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际天津”),公司通过向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中信建投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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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中际天津,建设期为3年,拟投资17,484.26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1,033.65万元、场地投资9,345.42万元、设备投资3,904.67万元、预备费6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50.52万元。该项目围绕公司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生产所需,由中际天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购置土地,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增加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环保设备、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产,实际投资10,753.31万元。该项目已达到计划产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022年12月28日,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达产证明》,确认该项目已经达到计划产能,同意项目结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7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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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原计划将部分外协加工环节转为购置设备自主加工的方式,受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原材料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及时调整业务规划,仅将小部分外协加工环节转为自主加工,从而公司在加工环节所需的设备购置、场地装修、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减少了资金投入。
同时,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业相关的其他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明确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项目进行投资,目前具体规划尚未明确,待后续拟投资项目明确后将按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在此之前结余募集资金仍进行专户管理。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待后续拟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在此之前结余募集资金仍进行专户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待后续拟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在此之前结余募集资金仍进行专户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 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际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事项无异议。公司应继续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前,应当参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