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部分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02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部分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0,5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2023年1月12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00,519,652股股份解除两轮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冻结后其尚有司法轮候冻结存续,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00,519,6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1年6月30日,新华联控股当时所持公司143,719,652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司法轮候冻结2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112-2号)和《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0202执4761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解除两轮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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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冻结股数为100,519,6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详细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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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股份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20日、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031、2020-050、2020-051、2020-052、2020-067、2020-096、2021-043、2021-08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