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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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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3-00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彬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高祥明、张志刚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钢产品销售代运物流管理与服务一揽子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成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766,789,264股未计入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3-00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要求,构建一套适合自己、行之有效的精益运营管理模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机构变革、岗位融合、流程优化、管理和技术资源整合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主线和抓手,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流程,致力于打造职能精、机构简、流程畅、运转高的组织结构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行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销售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更名为营销中心;

2.物流部撤销铁路运输部,更名为物流运输分公司;

3.能源中心撤销分厂机构制氧分厂、动调分厂、热力分厂,并入能源环保部;

4.炼铁厂撤销分厂机构原料分厂、烧结分厂、焦化分厂、第一炼铁分厂、第二炼铁分厂;

5.炼钢厂撤销分厂机构第一炼钢分厂、第二炼钢分厂;

6.轧钢厂撤销分厂机构热轧分厂、冷轧分厂、中厚板分厂、棒线分厂;

7.金属制品公司撤销制品分厂、金圆螺旋焊管分厂、板簧分公司。

撤销分厂机构后,厂部全面承接分厂安全、环保、能源、综治等管理职能,形成面向现场的区域+专业管理的能力,实现厂部业务管理的集中策划和分析决策的精准高效。

本次调整后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调整后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