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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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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汪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3,5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42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汪建华先生拟在本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8,375股,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本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其他说明

2020年1月23日,汪建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建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汪建华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述情况,汪建华先生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1/19-2023/7/1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汪建华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汪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章程中提前书面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把握光伏产业的市场机遇,同意公司计划通过租赁厂房、购置设备等方式,投资N型高效TOPCon电池制造项目,将进入光伏产业。

公司具体交易安排尚未确定,公司将依据计划落实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顺利实施,加快业务开展速度,同意公司作价422.98万元受让绵阳安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相关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鉴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江华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绵阳安炘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为准,定价具有公平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江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