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世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函件,因工作需要,建议丁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根据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范海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测算,2023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51,097.35万元,从关联方接受服务31,397.04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13,868.14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最高贷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该议案涉及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马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拟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函件,因工作需要,建议丁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丁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范海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范海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
范海滨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银行卡处副处长,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基础行业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海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马超先生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与其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利益,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此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董事自2022年4月起担任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并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购销产品、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
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与其关联方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充分、公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拟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陈霜红女士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主要理由:公司变更的“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前景不太好,建议公司再进行可行性研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CPVC项目
● 新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0,759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与新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投资总额30,759万元之间的差额暂时留存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间: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2个月,预计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改变该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拟投资总额,同时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前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39,988万元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30,759万元的差额部分暂时留存该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年产3万吨CPVC项目”已在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项目编码为2019-341125-26-03-034830。2020年3月18日,取得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CPV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0〕64号),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988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
(二)变更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为解决副产品氯气问题,并为了延伸氯产业链,提高氯产品附加值,提出了年产3万吨CPVC项目,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CPVC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CPVC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CPVC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CPVC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实施主体: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有2*150吨/天氯化氢合成炉、6*1万吨/年三氯氢硅沸腾流化床合成炉、1500吨/年氢气变压吸附装置。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1、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建设周期为22个月。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投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自建
(三)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三氯氢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与公司规划相一致,可提升氯气附加值,经济效益较好。
三氯氢硅下游产品之一是多晶硅。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建设,促进了光伏行业快速发展,而且在较长时间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光伏产品的重要材料是多晶硅,三氯氢硅是生产多晶硅不可或缺的核心原料,未来多晶硅需求会不断增长,将拉动三氯氢硅需求的增长。
三氯氢硅也是生产硅烷偶联剂的主要材料。硅烷偶联剂是一种绿色环保材料,它可使两种性能差异很大的材料界面偶联起来,以提高复合材料的性能和粘结强度,从而获得性能优异、可靠的新型复合材料。它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途广泛的特点,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剂、无机填充塑料、增粘剂、密封剂、特种橡胶粘合促进剂等产品的生产,细分产品种类多,包含许多中间体和产品,是有机硅行业发展较快的一个分支。
三氯氢硅主要原料是硅粉、氢气、氯。华东和华中地区主要硅粉生产企业有济南银丰、浙江开化元通、山东鹏程、新泰恒利赢、武汉华博创景等,总产能38万吨,货源充足。公司拥有氯气、氢气资源,原料供应有保障。另外,华塑股份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可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实施本项目。
(四)新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液氯是氯化钠电解单元产物之一,以副产品形式销售,园区内供大于求,补贴销售是常态,影响公司效益;液氯滞销会制约烧碱装置产能,影响烧碱装置效益发挥。实施三氯氢硅项目可以避免以上两个问题,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使氯气更大地发挥资源价值,氯是一种资源,建设耗氯产品项目是发挥氯资源价值的重要手段,主要耗氯项目有氯化有机物和氯化无机物两个大类,基于技术、原料来源、耗氯量、市场需求等因素,经过CPVC和三氯氢硅比较,三氯氢硅市场更好、前景更优,所以拟实施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2023年1月5日,“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在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统一项目代码为2301-341125-04-01-290275。项目目前正在履行能评、安评及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六)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将使公司的年均销售收入增加约65,841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增加约14,647万元。从财务分析来看,本项目的财务评价各项指标较好,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69.31%所得税后为54.12%,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95年,经济效益良好。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截止到2021年,三氯氢硅企业有13家,产能56.6万吨。三氯氢硅是多晶硅、硅烷偶联剂的主要原料。截至2022年底,国内已公告规划的新增多晶硅产能超过300万吨,未来三年硅烷偶联剂对三氯氢硅的需求量将增加到25万吨/年以上。随着国内多家大型多晶硅厂家新增产能的投放,三氯氢硅的需求量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二)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已完成备案登记,尚需取得环评、安评及能评等前置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存在产品价格波动,销售收入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目标。
3.技术风险。公司虽然对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进行了必要的论证分析,选定了认为合适的技术,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仍然可能会发生预期不到的问题,如对技术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认识不足,运营后达不到生产能力、质量不过关或者消耗指标偏高等,这些均有可能使投资项目遭受风险损失。
4.安全风险。由于操作不当、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原因,可能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拟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己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3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1日
至2023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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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1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巍、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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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