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一00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朱磊先生未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1、关于提名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张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梅玫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提名易兰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1、关于提名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谢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徐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履职前,原公司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华: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
师。先后担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9月30日起担任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10月9日至今担任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10月18日至今担任美利云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春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华东:男,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先后同时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华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梅 玫:女,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梅玫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易兰锴:男,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易兰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军:男,1975年出生,会计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税务师。曾任山东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及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北京正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央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CFO;北京正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北京恒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学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谢罡: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具有执业律师、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多种从业资格,曾任北京市博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谢罡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徐盛明:男,1963年生,工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精细陶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储能与动力电池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冶金物理化学学术委员会等副主任委员;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特种化学电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Trans. Nonferrous Met. Soc. China》等6个杂志编委。曾被任命挂职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6.6.5~2020.4.18)以及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国家技术发明奖等会评专家。徐盛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一00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唐晓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雄华:女,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主管,能源业务部主管;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采购部副经理、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浆纸贸易部副总经理,贸易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贸易综合部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岳阳林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风险合规与审计部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实,周雄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晓东:女,198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辽宁省丹东市基本药物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室科员、辽宁省丹东市信访局网上信访服务中心科员、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监督执纪室主管。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监督执纪室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实,唐晓东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1.00、2.00、3.00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1日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8:30一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君丽 曾月萍
联系电话: 0955-7679334
传 真: 0955-7679216
电子邮箱:yky1662@126.com
邮政编码: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15,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0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谢罡 ,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谢罡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0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盛明 ,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徐盛明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0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学军 ,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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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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