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8,138,0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55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54.5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3,617,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31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53.4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520,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1.13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520,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1.1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520,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1.131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01关于选举吴中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吴中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时桂清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时桂清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刘木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刘木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余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余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龚书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龚书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关于选举朱辉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朱辉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2.01关于选举戴建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戴建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储昭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储昭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龙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龙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3.01关于选举赵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赵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关于选举孙军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97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55,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7%。
经选举,孙军权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关于选举王春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213,790,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72,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01%。
经选举,王春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调动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订了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8.5742%;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5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67%;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吴中林先生、时桂清女士、刘木林先生已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218,07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5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67%;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和监事履职需要,监事会修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18,071,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5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67%;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认真讨论,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陈桂兰女士、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陈桂兰,女,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加入通宇通讯从事资讯管理工作,历任客服部、行政部、测试部、品质管理部等职务,现任行政部行政高级专员。
陈桂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杨旭东,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1年任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1年至2004年任中山市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04年至2006年任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加纳分公司翻译;200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国际营销部经理。
杨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经推举由董事会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吴中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推选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吴中林、时桂清、刘木林、储昭立(独立董事)、余剑,吴中林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戴建君(独立董事)、储昭立(独立董事)、龚书喜,戴建君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储昭立(独立董事)、龙超(独立董事)、时桂清,储昭立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超(独立董事)、戴建君(独立董事)、朱辉煌,龙超先生为召集人。
本次委员会调整后,其执行的工作细则不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议聘任时桂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刘木林先生、马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杨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马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订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薪资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2、薪资标准
■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关联董事时桂清女士、刘木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罗楚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吴中林,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广东三水西南通讯设备厂助理工程师、广东省中山市邮电局移动分局工程师、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自公司成立至今,吴中林先生曾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105,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除上述情况外,吴中林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总经理简历
时桂清,女,1967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曾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通宇香港董事。时桂清女士长期管理国内销售、采购等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105,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除上述情况外,时桂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三)副总经理简历
刘木林,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本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4年至2009年,历任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研发室副主任、研发室主任等职务。自2009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基站天线研发部副总监、基站天线研发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
马岩,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研发、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岗位;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广东绿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马岩先生于2022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投融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截至本公告日,马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五)财务总监简历
杨争,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5月加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会计;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职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财务总监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截至本公告日,杨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罗楚欣,女,199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教育学硕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职称、新三板董事会秘书资格,2018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曾任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运营经理;2021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罗楚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经推举由监事会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选举赵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1、赵军,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亚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公司生产经理;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公司客服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总监。
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吴中林先生(董事长)、时桂清女士(总经理)、刘木林先生、
余剑先生、龚书喜先生、朱辉煌先生;
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储昭立先生、龙超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吴中林、时桂清、刘木林、储昭立(独立董事)、余剑,吴中林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戴建君(独立董事)、储昭立(独立董事)、龚书喜,戴建君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储昭立(独立董事)、龙超(独立董事)、时桂清,储昭立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超(独立董事)、戴建君(独立董事)、朱辉煌,龙超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陈桂兰、杨旭东;
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军、孙军权、王春红。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时桂清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刘木林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岩先生;
财务总监:杨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罗楚欣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0760-85594662
电子邮箱:zqb@tycc.cn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马岩先生、罗楚欣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吴中林,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广东三水西南通讯设备厂助理工程师、广东省中山市邮电局移动分局工程师、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自公司成立至今,吴中林先生曾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105,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除上述情况外,吴中林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时桂清,女,1967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曾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通宇香港董事。时桂清女士长期管理国内销售、采购等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105,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除上述情况外,时桂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刘木林,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本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4年至2009年,历任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研发室副主任、研发室主任等职务。自2009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基站天线研发部副总监、基站天线研发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余剑,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先后就职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21年5月,就职于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在持有公司股份3.34%的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龚书喜,男,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至今,任教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999年至2017年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电磁散射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龚书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朱辉煌,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副教授。1993年至2002年,任福建省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2002年至2008年,任福建省莆田学院讲师、副教授;2008年至今,任福建省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辉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简历
1、戴建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常住地为上海,具有多年会计师从业经历。1993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先后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上海高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0年至今担任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戴建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储昭立,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第二学位班毕业,理学、工学双学士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6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业务经理、集团董事会秘书(其间: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 借调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00年4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投资部部长、海外片区财务负责人;200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作为努比亚品牌联合创始人,历任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南昌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遵义市英才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2年6月,兼任广州云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储昭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龙超,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员;2015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风控委秘书处秘书长和投委会委员;2019年2月至2022年12月,任美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和投委会委员(其中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兼任美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三)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陈桂兰,女,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加入通宇通讯从事资讯管理工作,历任客服部、行政部、测试部、品质管理部等职务,现任公司行政部行政高级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陈桂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杨旭东,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1年任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1年至2004年任中山市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04年至2006年任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加纳分公司翻译;200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国际营销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杨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赵军,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亚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公司生产经理;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公司客服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总监。
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孙军权,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省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任职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家具协会;2005年9月至今,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
孙军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6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3、王春红,女,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2年3月至1999年10月,先后任职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河煤矿任多经处综合办公室、天河煤矿动力科班长,多次被评为个人选进工作者;1999年10月正式加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车间焊接工、仓库管理员、生产部专员、工资计件统计,计划部、采购部、审计部专员;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法务部助理。
王春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五)董事会秘书简历
马岩,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研发、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岗位;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广东绿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岩先生于2022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投融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截至本公告日,马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六)财务总监简历
杨争,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5月加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会计;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职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财务总监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截至本公告日,杨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七)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罗楚欣,女,199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教育学硕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职称、新三板董事会秘书资格,2018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曾任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运营经理;2021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罗楚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