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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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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滚动使用,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905,646.15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2,432,633.40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维力医疗本次以不超过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计算。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12个月。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2)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年,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复,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设备购置、物料采购、安装调试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项目所在地均受到疫情严格管控,施工建设及日常防疫工作也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有所延误。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公司也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成本费用管控,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作出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综合考虑了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维力医疗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进行采购材料、销售产品和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施美包装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关联方Uniqmedical GmbH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关联董事向彬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向彬回避表决。鉴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市施美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施美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包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Y7R8A

成立时间:2018年6月4日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加工区莲花港工业区8号A二层

法定代表人:向前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造纸和纸制品业

主要股东:向前持股70%,王国强持股30%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施美包装总资产为622.03万元,净资产为599.4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653.26万元,净利润55.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施美包装由向前先生控制,向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弟弟,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施美包装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二)Uniqmedical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Uniqmedical GmbH

公司编号:CHE-324.646.157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注册地:Schaffhausen(瑞士沙夫豪森州)

主要办公地点:Bachstrasse 24 Schaffhausen

法定代表人:Nowak, Alexander Wilfried

注册资本:200,000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医疗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Coplex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0%、Nowak, Alexander Wilfried持股5%、H?lscher, Christian Günter持股5%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Uniqmedical GmbH总资产为294万瑞士法郎,净资产为294万瑞士法郎,暂无实际经营业务。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Uniqmedical GmbH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Uniqmedical GmbH为公司关联法人,故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Uniqmedical GmbH依照瑞士当地法规合法设立,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施美包装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材料采购。公司向关联方施美包装采购货物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订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执行。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如市场行情(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发生较大的变化,调价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有纸质批准文件确认。作为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应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公司与关联方施美包装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公司每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执行。

公司与关联方Uniqmedical GmbH 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司向Uniqmedical GmbH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为:参考同类产品历史销售毛利率情况以及同类产品最新销售价格情况,同时结合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相关产品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Uniqmedical GmbH的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施美包装采购产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向Uniqmedical GmbH销售产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海外客户资源,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保障公司海外销售业务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