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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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979,990股,占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数的0.3266%。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该限售期内的战略配售股份,对应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因2023年1月2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62,5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92,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6,472,308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89.68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27,692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313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137,396,21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979,99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266%。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62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92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6,472,3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527,692股。
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212,396,215股股票的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限售6个月,公司总股本由1,925,000,000股变更为2,137,396,215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上市后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投资者,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979,99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因2023年1月2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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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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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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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12,396,21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占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数的9.9371%。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由于2023年1月2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情况如下:
2022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925,000,000股变更为2,137,396,21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9名,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12,396,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71%,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30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137,396,215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19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2,396,21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由于2023年1月2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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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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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