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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锦惠甄选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23-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6832,C类份额基金代码:01683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96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12月28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3年1月16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3年2月16日(含)。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等规定媒介上的《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17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17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相关代销信息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