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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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2023-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自2023年1月1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3年1月17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遵循其具体规定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中金财富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1月1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中金财富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中金财富的规定为准,中金财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中金财富网站:www.china-invs.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核建,代码:60161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中国核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3年1月13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华夏景气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景气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景气成长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25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25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截止日延长至2023年2月10日。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