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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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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2年4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泰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益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周周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智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周周购12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安2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信息科技主题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睿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月月发1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华泰紫金周周购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华泰紫金智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添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紫金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2022年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559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17日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根据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岁末及2023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底及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1月19日、1月20日暂停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交易类业务,并自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信息如下: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影响上述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本公告仅对基金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予以说明,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相关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春节假期暂停申购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23年1月19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1月30日进行处理。若投资者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2)在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及场内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等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自2023年1月20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23年1月20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于下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月30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3年1月20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月3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不享受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7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