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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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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3版)

2023-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日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 87.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