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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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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晓雨、郭克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8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李晓雨、郭克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按市场价收取代付电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路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云路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云路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决策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7日

至2023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晓雨、郭克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2月6日 09:00-16: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