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0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亿元左右。
● 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亿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亿元左右。
2、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亿元左右。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23.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67.48万元。
2、每股收益:-0.2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一是因多地出现疫情反复,公司机械装备板块及文创板块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锐丰文化”)在2022年合并期内(锐丰文化于2022年12月19日完成股权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经营均持续受到影响;二是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公司所属物业所在地区市场价格下滑。机械装备板块由于产品换代及部分产品不能延续生产、变现周期长等原因,导致公司所属物业及存货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三是出售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对其员工进行安置并计提了相关安置费用。受以上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3-00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青海华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联顺科技”)于2022年12 月24日与李松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联顺科技所持青海华鼎3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6%)协议转让给李松强,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4.00元,股份转让对价款总计1.52 亿元。
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松强)》。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相关股东的通知,为进一步符合相关部门监管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各方于2023年1月16日签署了《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4.00】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3,8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款共计15,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66%。本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对价款总计15,200.00万元。
2、本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本补充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的基础上,由转让方、受让方即本协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经协商,本次每股受让价格仍然为4.00元/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3,8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款共计为152,000,000元。
3、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协议只对2022年12月24日签署《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价格决定条款进行修订,《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且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