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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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已于2023年1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千万元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949号虎峰大厦

法定代表人:熊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土地复垦、整治;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二类、三类(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书为准);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石漠化治理;喀斯特灌木护坡技术应用及推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香根草种植及技术推广;废地荒山复垦开垦;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土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市政照明;仿古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养护;物业管理、仪器维修;文化用品。

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虎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债务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

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上述保证合同已于2023年1月16日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虎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虎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89,270.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02%。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