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17.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304,249.4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9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6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和“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余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变。
公司于2022年12月26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专项账户(32050161624800000446)予以销户,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08470100100350194),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专项账户(32050161624800000446)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40847010010035019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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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和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专项账户(32050161624800000446)予以销户,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08470100100350194),公司于近日已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专项账户(32050161624800000446)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408470100100350194)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的专项账户(32050161624800000446)人民币余额为0元并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