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6,132.2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1月13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45,95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2.2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月13日,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79.25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6,132.29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慕投项目费用人民币45,953.0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79.25万元(不含税),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460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6,132.2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台账,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

4、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且到期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发送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并抄送保荐机构,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的支付方式,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将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兼顾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资金的用途严格限制在公司主业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到期前需及时归还,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安全性有保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次借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卞惠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此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此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此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此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正惠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或提供借款标的: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塑化”)、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佳新材料”)

● 增资或提供借款金额: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兴业塑化、兴佳新材料分别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对兴业塑化增资或提供借款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对兴佳新材料增资或提供借款不超过130,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

● 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 特别风险提示:未来经营业绩不确定的风险、项目建设及经济效益可能不达预期的风险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兴业塑化、兴佳新材料分别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对兴业塑化增资或提供借款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50万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对兴佳新材料增资或提供借款不超过130,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增资或提供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并按照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进行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拟增资全资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路1号

法定代表人:卞永刚

注册资本:188,000万人民币,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PET树脂及其制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兴业塑化98.40%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兴业塑化1.60%股权。

(二)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法定代表人:薛正惠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从事高档阔幅装饰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兴业塑化持有兴佳新材料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兴佳新材料和兴业塑化两家全资下属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增强公司生产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完成后,兴业塑化和兴佳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兴业塑化、兴佳新材料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22,641.51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2、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使用本次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理财,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