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6832,C类份额基金代码:01683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96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12月28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3年2月16日。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关于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1月18日(含),自2023年1月19日(含)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等规定媒介上的《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18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代销相关信息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19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代销相关信息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东方红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3年1月19日、1月20日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在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3年1月30日(含)起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恢复办理前述业务后,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仍不得超过 1000 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其它相关限制仍以管理人此前相关公告为准。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节假日前

暂停代销机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及直销机构转换转入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0日暂停办理前述基金份额在代销机构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在直销机构的转换转入业务,所有销售机构的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东方红货币C、东方红货币D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受影响。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将自2023年1月30日(含)起恢复办理在代销机构的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和在直销机构的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次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期间,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不受本次业务调整影响。

(3)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在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份额暂停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已开通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份额转换业务(含定期定额转换)的基金将暂停办理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份额的业务。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份额恢复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时,相关基金将一并恢复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份额的业务。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