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0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破产拍卖引起的股份增加或减少。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破产拍卖划转的股份数为252,324,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
●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持有中珠医疗252,324,862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12.661%;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份62,3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9,4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4,15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本次权益变动后,一体集团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持有公司380,172,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表示目前暂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 2019年12月30日,朗地科技与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朗地科技股东黄新浩先生、黄超先生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朗地科技表示,目前朗地科技正在办理代持还原的工商变更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接到股东一体集团破产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事务所”)函告,鉴于一体集团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依法宣告破产,根据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深圳中院后,管理人中伦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4日10时至2022年8月5日10时止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公开拍卖一体集团持有的公司252,324,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前,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份62,3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9,4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4,15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
2022年8月5日,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朗地科技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朗地科技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朗地科技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破产拍卖过户完成后,一体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2023年1月16日,朗地科技出具《告知函》表示,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以及对中珠医疗的认可,从而决定以拍卖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目前暂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号)。
2023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一体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朗地科技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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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一体集团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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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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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朗地科技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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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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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一体集团持有中珠医疗252,324,862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12.661%;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份62,3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一体集团一致行动人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9,4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4,15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本次权益变动后,一体集团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朗地科技持有公司380,172,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表示目前暂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3、2019年12月30日,朗地科技与深商控股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朗地科技股东黄新浩先生、黄超先生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朗地科技表示,目前朗地科技正在办理代持还原的工商变更手续。
4、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中珠
股票代码:6005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破产拍卖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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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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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自然人刘丹宁女士持有一体集团99.30%的股份,自然人刘艺青女士持有一体集团0.70%的股份。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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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0年9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一体集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1年3月17日,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下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022年7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71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0)粤03破717号《公告》,因一体集团不能到期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裁定宣告一体集团破产。
2022年7月19日,根据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深圳中院后,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一体集团持有的公司252,324,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2022年8月5日,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朗地科技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成交价为439,423,747.17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执行破产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珠医疗252,324,8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12.66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3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4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4,15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2年7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71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0)粤03破717号《公告》,因一体集团不能到期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裁定宣告一体集团破产。
根据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深圳中院后,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一体集团持有的公司252,324,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2022年8月5日,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朗地科技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成交价为439,423,747.17元。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破产拍卖股份划转。
三、《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5日,中珠医疗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拍卖的函告:竞买人朗地科技通过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以439,423,747.17元竞买了一体集团持有的ST中珠252,324,8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破产拍卖股权过户完成后,一体集团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破产拍卖前,一体集团持有公司12.661%的股份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形,本次拍卖结束后,一体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质押将解除、所有司法冻结自动失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体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丹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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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丹宁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1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持有公司380,172,862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8,772,562股,限售流通股161,4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7%。本次股份质押后,朗地科技累计质押数量为380,172,8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朗地科技关于股份质押的函告,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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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至2023年1月18日,朗地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朗地科技未来12个月内无到期质押股份。
2、朗地科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朗地科技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朗地科技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朗地科技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朗地科技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6、朗地科技本次质押用途是为吉林省同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贸农业”)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还款主体为同贸农业。
7、朗地科技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0300MA5G15YE0E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黄新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431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开发;网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订房服务、餐饮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科技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票务咨询;旅游产品开发(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航空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旅游用品及工艺品批发零售、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餐饮信息服务;货运信息咨询;充电桩的销售;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提供机动车代驾服务;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电动汽车、汽车充电模块的销售;车辆工程的技术开发;汽车修理与维护;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
(2)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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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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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朗地科技未发行债券。
(5)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不存在控制核心企业。
(6)朗地科技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7)朗地科技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8、朗地科技最近12个月内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9、质押风险评估
朗地科技本次质押用途是为同贸农业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还款主体为同贸农业。朗地科技自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朗地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督促同贸农业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珠
股票代码:6005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431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431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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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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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地科技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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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代持协议》,黄新浩、黄超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因此朗地科技实际股东为深商控股,由于深商控股股东持股较分散,故深商控股无实际控制人,目前朗地科技正在办理代持还原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地科技为有限公司不适用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以及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仅为朗地科技,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地科技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新浩持有朗地科技51.00%股权,为朗地科技的名义控股股东,名义实际控制人。此外,黄新浩先生担任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兰德利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51%股权;深圳汉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新浩、黄超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因此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
深商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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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商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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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新浩持有朗地科技51.00%股权,为朗地科技的名义控股股东,名义实际控制人。此外,黄新浩先生担任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兰德利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51%股权;深圳汉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新浩、黄超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因此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由于深商控股股东持股较分散,故深商控股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朗地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地科技不存在控制核心企业,其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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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名义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黄新浩除持有朗地科技51.00%股权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主营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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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的控股股东
因黄新浩、黄超所持朗地科技股权为深商控股委托代持,因此朗地科技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
(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