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7日以口头、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提供担保事项,解决了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控股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以及公司向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学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黄学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黄学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黄学良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提名林明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林明耀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明耀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林明耀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学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简历
林明耀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起至1978年9月,任江阴市璜塘医院医生;1985年4月起至今,历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江苏省电力工程实验中心主任。兼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明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3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能源科技”)、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江苏威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通电气”)、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上述主体均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859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威腾能源科技、威腾电力、威通电气、威腾新材拟向商业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计划向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就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对外担保的方式、担保额度等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若遇到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但是协议期限不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蒋文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威腾能源科技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蓄电池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威腾电力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圌山路66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6、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结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威通电气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3月31日
6、经营范围:高低压母线、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电器元件、桥架、金属制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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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威腾新材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6、经营范围:光伏电子产品及配件、光伏焊带、助焊材料、光伏组件及配件、金属制品、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腾新材。威腾新材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及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提供担保事项,解决了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以及公司向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7,859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2.26%,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