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0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沈东军先生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
股东名称:沈东军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股东类别:持股5%以上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股东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类型:减持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沈东军先生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和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44,100股,减持比例1.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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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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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沈东军先生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沈东军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其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