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1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15名,发行价格为40.31元/股,发行股数为34,633,6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081,181.89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37,724.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20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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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已完成一期(2000吨)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具备投料试产条件,进入试生产阶段。
“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搬迁及升级改造工作。
四、对公司经营影响及风险提示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空调、节能电梯、消费电子等节能环保和高端制造业领域。广东晟源磁材项目一期工程的顺利推进,将助力公司向稀土下游产业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正全力推进正式投产、全面建成运营等工作,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由于该项目全面建成达产尚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出现市场供需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暂计30,381,6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公司”)就其与江苏广晟健发稀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发公司”)的货物保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广晟健发稀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2016年12月9日,原告向被告购买57吨稀土氧化物,合同总价款(总货款)人民币7,740万元,原告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货款;被告应于2017年6月10日前分批完成交货,逾期交货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退还全部货款及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先后支付合同款项7,740万元。
2017年3月20日,双方确认放置于被告仓库处的《购销合同》项下的57吨稀土氧化物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所有权即日起归原告所有,由被告代为保管上述货物。随后原告根据经营需要,陆续提货,至今被告处尚存有23.12吨稀土氧化物未提取。
2022年12月,原告欲取回该批由被告代保管的货物,并于2022年12月20日向被告寄送《发货通知书》,要求被告按通知配合发货。但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向原告交付代保管的货物,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向原告交付稀土氧化物23.12吨;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诉讼判决情况
该案件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子公司本次提起诉讼,旨在要求并督促对方按照约定交付货物,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状》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