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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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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1000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柯文纳(Praveen Khurana)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瑞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议案2.01、2.02作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健、傅卓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