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143 证券简称: 长盈通 公告编号: 2023-006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长盈通”) 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新增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拟聘任邝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邝光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邝光华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邝光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7万股。邝光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及充分了解邝光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认为:邝光华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日
附件:
邝光华先生简历
邝光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工作经历:
曾先后担任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营销主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经理、合同商务经理主管;2012年入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光器件事业部总监、运营中心总监、总裁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监、董事。
现拟聘任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邝光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7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邝光华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