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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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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娟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3、议案4、议案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各董事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谢建新先生、王文学先生、陈宏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谢建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雷琳娜女士、王文学先生、陈宏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雷琳娜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陈宏民先生、谢建新先生、雷琳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宏民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王文学先生、谢建新先生、雷琳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文学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公司平稳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副总经理

3.2.1聘任程海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程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聘任杨治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杨治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因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同意谢建新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叶燕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公司平稳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姜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谢建新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谢建新(主任委员)、王文学、陈宏民

审计委员会:雷琳娜(主任委员)、王文学、陈宏民

提名委员会:陈宏民(主任委员)、谢建新、雷琳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学(主任委员)、谢建新、雷琳娜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雷琳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为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程海涛先生、杨治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因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同意谢建新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四)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叶燕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姜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汤其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娟女士不再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海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杨春燕女士不再担任职工监事,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9758436

传真:021-69758288

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谢建新先生:1961年10月生,加拿大国籍。1981年10月至1992年3月,任汕头市金园区汕樟化工原料公司经理;1992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汕头经济特区广澳轻化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汕头市大加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华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1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谢建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建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0,458,425股,通过上海华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373,946股,合计持有公司89,832,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文学先生:195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至1986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南关办事处科员;1986年7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副处长;1993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西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7年10月至2001年4月,任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6月至2011年4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兼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宏民先生:196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3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现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组织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等学术兼职和上海市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副主委等社会兼职工作;2015年7月2020年5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宏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雷琳娜女士:198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公司业务客户经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高级客户经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谋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上海纬翰融资租赁公司风控总监;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上海喆林财税咨询事务所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上海喆胜管理咨询事务所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琳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为民先生:1960年4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1982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上海树脂厂技术员;1990年11月至1996年7月,任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销售代表;1996年8月至1997年2月,任法国罗纳普朗克上海办事处市场部经理;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任美国斯特洛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1999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上海大加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飘纯工贸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市场销售;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王祖蕊通过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40,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海涛先生:1960年9月生,美国国籍,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化学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讲师、密西根大学化学系研究员、美国汉高乐泰公司研发经理、美国科氏膜系统有限公司高分子技术部主任、无锡攀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瑞新高分子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今,历任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海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770,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治华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泖峰汽车塑料件厂技术科技术员、项目开发主管;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开发主管;200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三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负责生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治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静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燕文女士: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历任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会计;2004年7月至2017年9月,历任日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成本科长、财务科长;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上海凯茜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燕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威先生:199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学学士学位。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速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昌顺烘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加入公司证券部,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尺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尺红先生:男,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广州长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制程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广州悠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计部课长;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飞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艺组组长;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华屹科技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膜元件压力容器制造部车间经理。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汤其江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离任,退休离任后,汤其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汤其江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汤其江先生的退休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 汤其江先生退休离任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汤其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结合杨治华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汤其江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离任,退休离任后,汤其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汤其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汤其江先生,195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机械设计及英语专业。1975年8月至1982年9月,任江西国营爱民机械厂机械维修师;1985年8月至1990年5月,任江西国营爱民机械厂任助理工程师;1990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实用电器公司工程师、厂长;2000年2月至2001年6月,任上海黄燕模具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2001年7月至2023年1月19日,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技术和研发;2011年6月至2023年1月19日。任公司董事,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其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静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份。离职后,汤其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汤其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膜元件压力容器及复合材料压力罐的开发和应用研发;作为主要发明人参与授权专利9项,主持、参与多项技术研发工作,如“超高压1,800psi复合材料压力容器”、“内胆焊接成型复合材料压力容器”、“多接口大尺寸法兰FRP压力罐”、“净水机-软水机系列”“碟管式反渗透膜壳系列产品”等,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汤其江先生的退休离任不会对原有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构成影响。

汤其江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汤其江先生的退休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除上述情况外,汤其江先生未参与其它在研项目,亦未涉及公司其它核心技术研发,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三)保密协议

公司与汤其江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汤其江先生无论何种原因退休离任,均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赠与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汤其江先生退休离任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未发现汤其江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杨治华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杨治华: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泖峰汽车塑料件厂技术科技术员、项目开发主管;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开发主管;200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三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负责生产管理。

三、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2020、2021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2、82人,占员工总数比重分别为14.69%、16.87%,研发人员数量稳步增加,公司将持续引入优秀人才,优化研发团队人员结构。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认定杨治华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后,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数量无变动,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汤其江先生退休离任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汤其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研发部结构完整,现有研发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汤其江先生的退休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同时通过外部招聘方式持续引进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唯赛勃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汤其江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退休离任后不会对唯赛勃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汤其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为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汤其江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唯赛勃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汤其江先生离职未对唯赛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